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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商务局、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省商务厅、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联合下达的豫商改[2008]129号“关于开展‘加油站管理示范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的开展“加油站管理示范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达标和示范加油站的自查工作 请各省辖市商务局、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督促本市中石化、中石油分公司按要求对所属加油站抓紧进行自查、打分;各市社会加油站的自查工作也应按要求进行自查、打分做好达标站和示范站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二、关于上报材料的要求 1、管理达标加油站。经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达标加油站,上报自查、打分情况汇总材料一式两份,加油站的名称要按其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填写清楚,并加盖省辖市商务局公章。扩全县经到省辖市备案后直接上报省厅。 2、管理示范加油站。经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检查并认可的管理示范加油站,上报自查、打分情况汇总材料一式两份,加油站的名称要按其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填写清楚,并加盖省辖市商务局公章。(注:上报的管理示范加油站需要典型材料两份)扩全县经到省辖市备案后直接上报省厅。 3、认定上报管理示范加油站时,要征求本市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安全、消防等有关政府部门意见,填写“管理示范加油站征求意见表”,并加盖有关部门公章。(见附件:管理示范加油站征求意见表) 4、由市商务局及石油协会上报的管理示范加油站和管理达标加油站上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省商务厅、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和中石油河南分公司等单位,将组成管理示范加油站验收小组进行抽查验收。 请按上述要求准时报送有关材料。验收小组拟于12月份赴各市进行抽查验收,具体抽查验收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管理示范加油站征求意见表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管理示范加油站征求意见表 地市: 加油站名称: 内 容 | 征求意见部门 | 经营方面 | 工商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纳税方面 | 税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计量质量方面 | 计量质量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安全方面 | 安全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消防方面 | 消防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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